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
YD/ T 754-95
通信机房静电防护通则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通信机房内的静电防护措施及操作要求等,以有效地防止静电放电的产生,?;ねㄐ派璞缚煽靠煽康卦诵?。
本标准适用于有静电也护要求的现代通信设备(如程交换机等)机房的设计、管理、维护和使用。
2 引用标准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1410-89 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试验方法
GB
2887-89 计算机站场地技术条件
GB
4385-84 防静电胶底鞋、导静电胶底鞋电阻值测量方法
GB
12014-89 防静电工作服
GJB
1649-93 电子产品防静电放电控制大纲
3 定义
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
3.1 静电放电 electrostatic discharge(ESD)
在具有不同静电势的两个物体之间的静电的转移。
3.2 静电敏感器件 electrostatic sensitive device(ESDS)
日常操作、试验和运输容易遭受静电场或静电放电所损豁的分立器件、集
成电路或组件。
注:损害包括器件性能的任何降低或不正常。
3.3 静电导电材料 electrosratic conductive
materials
具有表面电阻率小于或等于1×105Ω或体积电阻率小于或等于1×104Ω·CM的材料。
3.4 静电耗散材料electrostatic dissipative
materials
具有表面电阻率大于1×105Ω和小于或等于1×1012Ω,或体积电阻率大于1×104Ω·CM和小于或等于1×1011Ω CM的材料。
3.5 绝缘材料insulative
materials
具有表面电阻率大于1×1012欧姆,或体积电阻率大于1×1011Ω·CM的
材料。
4 通信机房静电防护措施
4 . 1 静电防护的基本原则
4. 1.1 抑制或减少机房内静电荷的产生,严格控制静电源。
4. 1.2 可靠可靠及时消除机房内产生的静电荷,避免静电荷积累,静电导电材料和静电耗散材料用泄漏法,使静电荷在一定的时间内通过一定的路径泄漏到地;绝缘材料用离子静电消除器为代表的中和法,使物体上积累的静电荷吸引空气中来的异性电荷,被中和而消除。
4. 1.3 定期(如一周)对防静电设施进行维护和检验。
4 . 2 环境要求
4. 2.1 温、湿度要求
温、湿度要求分为三级,机房可根据相关通信设备的环境要求按表1选用。
表1
级 别
|
温 度
|
相 对 湿
度
|
A
|
21℃-25℃
|
40%-65%
|
B
|
18℃--28℃
|
C
|
10℃-35℃
|
4. 2.2 空气含尘浓度
空气含尘浓度分为三级,机房可根据相关通信设备的环境要求按表2选用。
含尘粒子为非导电、非导磁性和非腐蚀性的。
空气含尘浓度的检验方法按GB
2887中5.3进行
4. 2.3 静电电压
静电电压应小于200V。
表二
级 别
|
直径大于05μm的含尘浓度粒/L
|
直径大于5μm的含尘浓度粒/L
|
A
|
≤350
|
≤3
|
B
|
≤3500
|
≤30
|
C
|
≤18000
|
≤300
|
4 . 3 地面要求
4. 3.1 当采用地板下布线方式时,可铺设防静电活动地板。表面电阻及系统电阻值均为:1×105Ω-1×109Ω
4. 3.2 当采用架空布线方式时,应采用静电耗散材料做为铺垫材料。铺设后地板上表面电阻及任一点与地之间的系统电阻值均为: 1×105Ω-1×109Ω
4 . 4 墙壁、顶棚、工作台和椅的要求
4. 4.1 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光滑平整,减少积尘,避免眩光。允许采用具有防静电性能的墙纸及防静电涂料??裳∮寐梁辖鸩淖霰砻孀笆尾牧?。
4.4. 2 工作台、椅、终端台应是防静电的,台面、椅面静电泄漏的系统电阻及表面电阻值均为:1×105Ω-1×109Ω
4 . 5 静电?;そ拥匾?/span>
4. 5.1 静电?;そ拥氐缱栌Σ淮笥?span lang="EN-US">10欧姆。